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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|
★ 重要公告 --於106年7月1日聘約期滿代理教師 應於(同年)6年30日前完成離職手續;106年8月1日退休教師 應於(同年)7月31日前完成離職手續,謝謝! |
發布日期 |
2017/6/12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631 |
詳細內容 |
1.代理教師請於106年6月30日前完成離職手續。
2.106年8月1日退休教師 請於106年7月31日前完成離職手續。
3.離職手續完成後,方得請領離職證明書。
4.離職傳知單(詳見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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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目前無資料 |
相關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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